为使我校财物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每位教职工、学生的财务意识,维护学校财产,使之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财物管理原则方法
1、 学校财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2、 财物管理方法:管理人员要建立财物资产账。总账一式两份,总务处一份,责任人一份。
3、 财产保管员要定期清整所管物品,做到清洁有序。
4、 财产保管员每学期末对所管物品进行彻底清查,及时申报破损物品。
5、购进物品先去总务处登记,然后领出。先入帐,后使用。
6、 凡学校购进教育教学设备、教育教学办公用品等均应及时到总务处登记。专用器材由保管员领出,并负责保管。
7、 学校的设备、物品由总务处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各处室的设备及物品未经准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
8、 各办公室使用的办公用品及设备,责任落实到人,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无故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9、教职工个人使用的设备、物品要建立登记手续,个人签名,无故丢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0、学校财产:①属故意损坏的,给予所损坏设备原价赔偿和警告处罚;②经技术鉴定属操作上的失误损坏的,应赔偿维修、更换等一切费用。③操作方法无误,经技术鉴定,由于质量问题或老化等因素造成损坏的,不予追查责任,但须报送总务处造册登记报废或维修。
11、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无故损坏,由班主任负责查原因,并责令参照10①、10②、10③,监护人应承担其赔偿责任。
12、凡属学校设备、物品,不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出学校或借出校外。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借用不履行手续的,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反之由借用人赔偿。注:谁签字谁就是责任人。如需要长期使用,每一学期应有续借手续。
13、 财物报废,应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报废。低值易耗品,由保管员申请,经总务处与相关人员核实,报校长室审批;固定资产,由总务部门报校长室审批,再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14、教师调离本校时要由总务部门收齐其使用物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金阊实验中学资产报废
(一)资产报废的范围
1、设备寿命期满,确实丧失效能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
2、因自然或人为因素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3、因霉变、鼠咬无法使用的资产。
4、因使用技术性能严重落后,不宜继续使用的资产。
5、因长期搁置、自然损耗或氧化,无法使用的资产。
(二)资产报废申请
资产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资产进行盘查,确认有需要报废的资产时,应及时向总务部门汇报,并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
(三)资产报废鉴定
总务部门根据报废申请表提供的情况,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做现场鉴定。必要时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鉴定。
(四)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1、由资产管理员填写资产报废单上报审批。
2、总务部门聘请相关人员进行鉴定,上报校长室审批。固定资产经校长室审批后,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五)资产报废处理
1、资产报废在未批准之前,任何人不得对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处理。
2、批准报废后,一般物品由学校统一收回,统一处理。固定资产由后勤部门统一放置后,按照上级报废物品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处理后收入都应进入财政非税账户,任何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4、财产物资报废处理后,应及时报财务部门销帐,并通知资产管理员调整其分管的分户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