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招标采购与验收工作流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本规定适用的范围
资产购置;服务外包;工程维修;各项活动庆典;各类代办费用支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维保单位、服务单位的确定;其他各项大额专项资金的使用等。
(二)学校重大项目的认定
经费使用达到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的;单次采购(合同)达到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其他学校行政会议商讨认为是大额资金项目的。
(三)工作小组的确定
1.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的组成由校长室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使用人等构成。小组成员为奇数个,人数不应少于5名。招标采购流程中各项决策由小组成员集体讨论产生。
2.验收工作小组。验收工作小组的组成由校长室成员、经办人、使用人等有关人员等构成。小组成员为奇数个,人数不少于3名,其中应包含前期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成员但不全部由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验收流程中各项决策由小组成员集体讨论产生。
二、招标采购流程
(一)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在实施前需进行方案征集,具体流程如下:
1.拟定计划阶段:拟定工作计划;确定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确定工作小组成员。
2.征集方案阶段:网上公示实施项目的情况,同时采取邀请等方式扩大知晓面,便于广泛征集方案;接受有意向单位的报名;解答报名单位的各项疑问,网上公示时间至少为1周。
3.方案评审阶段:由工作小组对各报名单位提出的方案进行评审,综合各家优点确定招标方案;拟定会议纪要,并与以上各点的过程性材料一同留存备案。
4.实施政府采购:由工作小组在系统中的招投标公司选择三家招投标公司作为备选,然后三选一。
(二)无须进行政府采购的,则需进行校内的民主决策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拟定计划阶段:拟定工作计划;确定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确定工作小组成员。
2.确定方案阶段:确定采购要求,中标单位的产生办法等,并经工作小组讨论通过。
3.公示询价阶段:进行网上公示询价,同时采取邀请等方式扩大知晓面;解答投标单位各项疑问;接受投标单位的标书,网上公示时间至少为1周。
4.开标评标阶段:由工作小组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标书进行评标,打分;确定中标单位;网上公示;拟定会议纪要,并与以上各点的过程性材料一同留存备案。
5.具体实施阶段: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具体实施采购。
三、验收流程
(一)验收工作小组认真学习有关合同,明确验收数量、规格和要求。
(二)组织进行验收。
(三)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对于发现问题较大的必须要求暂缓验收。
(四)验收工作小组签署验收意见。
(五)验收意见将作为支付的附件凭证。
四、附则
以上工作流程解释权归校长室。